首先,外国人与中国雇主签署了雇佣意向书。
第二,雇主到当地劳动局办理《外国人就业许可证》。
第三,用人单位经区商务局、市商务局批准后,可以向拟聘用的外国人发出《工作邀请函(通知签证函)》和《外国人就业许可证》。
第四,外国人凭《工作邀请函》和《外国人就业许可证》向中国使领馆申请工作签证(Z签证)。
第五,外国人来华后,与雇主签订了佣合同。
第六,用人单位应当在外国人入境后15日内,持《外国人就业许可证》、《就业合同》和外国人有效到就业城市当地劳动局办理《就业许可证》。
第七,外国人应当在入境后30日内持就业证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证。
外国人工作的外国人必须持有有效的中国签证,通常是Z签证(12个月),签证到期后可以在中国延长;持有其他签证(如L、F)的外国人可以在中国申请签证转让;持有X签证的外国学生需要出国申请新签证(如香港)。
外国人在申请Z类签证时,需要向中国海外使领馆(或中国出入境管理机构)出示正式的雇佣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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